呼和浩特发布首批 “最多跑一次” 公证事项
为切实做到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、高效、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,增强当事人幸福感,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根据首府实际,发布首批“最多跑一次” 公证事项。
首批“最多跑一次”公证事项
1、学历公证(含高中、大学专科、大学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生等);
2、学位公证(含学士学位、硕士研究生学位、博士生学位等);
3、驾驶证公证;
4、曾用名公证;
5、亲属关系公证(非继承类);
6、成绩单公证;
7、出生公证;
8、生存公证;
9、死亡公证;
10、宣告死亡公证;
11、非正常死亡公证;
12、国籍公证;
13、无犯罪记录公证;
14、有犯罪记录公证;
15、收入状况证明公证;
16、法定监护公证;
17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;
18、居民身份证公证;
19、居民户口簿公证;
20、护照公证;
21、营业执照公证;
22、公司章程公证;
23、法人资格证明公证;
24、法定代表人证明公证;
25、复印件与原本相符公证;
26、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。
针对以上26项法律关系简单、事实清楚、无争议的公证事项,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、电话、网络向公证机构进行咨询,提出公证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、缴纳公证费用。
在缴纳公证费用后与公证机构约定见面时间,办理签字手续。只要申请材料齐全、真实,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,到公证处现场“最多跑一次”即可完成相关手续,领取公证书。对不能当日办结的事项,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邮寄送达公证书服务。通过开展事前咨询和事后邮寄送达等延伸服务,确保实现当事人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此次呼和浩特市首批“最多跑一次”公证事项中,把不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排除在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之外,在保障公证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,相比以往办理公证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。通过这次对“最多跑一次”公证事项的实行,使市民办理公证业务不受奔波之苦、不用排队等候,真正享受到安全、便捷、高效的公证服务。